工作轻松高额回报究竟是什么样的工作?
2020年7月中旬被告人杨某某通过QQ寻找到一份兼职
对方称在手机上搜索购买“络漫宝”
并根据其指导进行操作
只需插电联网和使用电话卡就可以
一天收入是900元
当时杨某某就想到是违法犯罪的事
但觉得能轻松赚钱
便接受了这份“赚钱”的工作
并将这项工作
先后告知了被告人祝某某、吴某某
二人也知道这项工作可能涉嫌违法犯罪
但在高报酬的诱惑下
也加入其中
上家通过远程控制三人安装的“络漫宝”
发送电信诈骗短信
或者拨打电信诈骗电话
2020年7月下旬至2020年8月10日
上述三被告人
帮助上家实施电信诈骗
拨打诈骗电话共计4846次
非法获利共计24000元
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
被告人三人明知上家实施电信诈骗
仍按上家的要求
为上家实施电信诈骗提供帮助
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
法条链接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,诈骗数额难以查证的情况下,拨打电话五百人次以上,属“其他严重情节”,应认定为诈骗罪(未遂),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。三被告人在本案中是帮助上家实施诈骗,起辅助作用,构成系从犯。
“轻松工作、高额回报”有陷阱
小心变成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
反倒身陷囹圄!
兼职工作琳琅满目
在选择兼职时要擦亮眼睛
并从正规渠道获取信息
来源:正安县人民法院
编辑:田璇